[000a]
[000b]
[001a]
勅令第三十一號
礦務學校官制
第一條 礦務學校礦業에必要實學을敎育
處로定이라
第二條 礦務學校에修業年限은三箇年으로定事
第三條 礦務學校에學科及程度와其他規則은學
部大臣이定事
第四條 礦務學校에左開職員을置事
學校長 一人 奏任
監督 一人
[001b]
敎官 四人 奏任
副敎官 一人 判任
書記 一人 判任
第五條 校長은校務를統轄야所屬職員을董率
事
第六條 監督은校長과事務를協議야校內凡
務를監督고所屬職員을董率事
第七條 敎官은校長과監督에命을承야生徒
의敎授를專擔며生徒를董率고礦務實地
見習에關事務를掌事
[002a]
第八條 副敎官은上官의命을承야敎官에事務를
補助事
第九條 書記上官의命을承야敎課書類를繕
寫及保存과庶務會計에從事事
第十條 監督과敎官은或外國人을雇聘야充을
得事
第十一條 實地見習에爲야本國所管開礦各處中
에支學校를設置도得事
第十二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九月四日奉
[002b]
[手決]
勅議政府參政趙秉稷
[003a]
勅令第三十二號
平安南道平壤府에鎭衛一大隊增設件
第一條 平安南道平壤府에鎭衛一大隊增設
事
第二條 隊號平壤鎭衛大隊라稱되五個中
隊로編成事
第三條 平壤鎭衛大隊將校定員及兵卒定額은
左開第一表에依事
第四條 平壤鎭衛大隊將校及兵卒의俸給給料
左開第二表에依事
[003b]
第五條 平壤鎭衛大隊經費左開第三表에依
事
第六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004a]
第一職員表
大隊本部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參領 |
大隊長 |
一人 |
副尉 |
副官 |
一人 |
一二三等軍司 |
餉官 |
一人 |
副參尉 |
武器主管 |
一人 |
正校 |
|
一人 |
副校 |
|
三人 |
中隊附
[004b]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五個中隊人員 |
正尉 |
中隊長 |
一人 |
五人 |
副參尉 |
小隊長 |
四人 |
二十人 |
正校 |
|
一人 |
五人 |
副參校 |
|
十四人 |
七十人 |
兵卒 |
|
一百八十人 |
九百人 |
合計 |
二百人 |
一千人 |
[005a]
曲號隊
[005b]
[006a]
第二俸給表
官等 |
參領 |
正尉一等軍司 |
副尉二等軍司 |
參尉三等軍司 |
正校 |
副校 |
參校 |
兵卒 |
俸給給料月額 |
七十七元三十五錢 |
四十六元七十五錢 |
三十四元 |
二十八元五錢 |
九元 |
七元五十錢 |
六元五十錢 |
三元 |
[006b]
[007a]
第三經費表
將官俸給 |
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四元二十錢 |
士卒給料 |
三萬九千八百五十二元 |
將官服裝費 |
一千六百四十五元 |
士卒被服費 |
一萬四千二百七十五元 |
飯米費 |
二萬七千五百九十四元 |
副食品費 |
一萬八千二百五十元 |
保續費 |
一千五百元 |
消耗費 |
六百元 |
馬飼料 |
二百八十八元 |
馬匹及馬裝費 |
一百三十六元 |
溫突柴費 |
一千五百元 |
治療費 |
二百元 |
演習費 |
二百元 |
旅費 |
一百五十元 |
埋葬費 |
一百元 |
新設費 |
一千元 |
修理費 |
五千元 |
計十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四元二十錢 |
[007b]
光武四年九月十八日奉
[008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尹容善
[008b]
[009a]
勅令第三十三號
陸軍法院官制
第一條 陸軍法院은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의管轄에屬
야陸軍軍人의民事刑事審判며監獄을統督
事
第二條 陸軍法院에左開職員을置事
院長 一人 勅任
二等或三等
理事 三人勅任三等以下奏任四等以上
主事 五人 判任
第三條 院長은院內事務管理며所屬職員을指
[009b]
揮監督事
第四條 理事院長의命을承야其主任事務擔任
事
第五條 主事上官의指揮承야庶務에從事事
第六條 院長이事故가有時首班理事가其事務
署理事
第七條 院長〔첨지 은元〕帥府摠長을除外에各府部院長
官〔첨지 에게〕▣▣▣▣고各觀察使〔첨지 以下에게訓令指令을〕
發事
第八條 理事罪犯의拘引審訊執刑執行과監獄에臨
[010a]
檢諸事務行事
第九條 主事一切訊問의供述을筆記며訴訟事件
에關書類를調製保存고其他書寫에關事
務行事
第十條 陸軍法院에셔特旨로下付신罪人을審
判事
第十一條 陸軍法院에셔勅奏任官에拘拿야審判
時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具報事
第十二條 陸軍法院內에軍法會議置야軍人의
流刑役刑以上의罪를判決케事
[010b]
第十三條 陸軍法院內奏任官判任官의任免進退
元帥府軍務局摠長이行事
第十四條 陸軍法院職員의年俸及官等은開國五百
四年勅令第五十七號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第十五條 陸軍法院에雇員及使役若干人을寘事
第十六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九月十八日奉
[011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尹容善
[011b]
[012a]
勅令第三十四號
陸軍監獄官官制
第一條 陸軍監獄은陸軍法院에隸屬야罪囚
의監禁事務管掌事
第二條 陸軍監獄에左開職員을寘事
監獄長 一人 奏任
理事兼任
監獄看守長 二人 判任
監獄主事 二人 判任
第三條 監獄長은監獄事務管掌고屬員을
指揮監督事
[012b]
第四條 監獄長이事故가有時看守長이其
事務代辦事
第五條 監獄看守長은監獄長의命을承야
監獄에警戒及看護掌고看守以下指揮
事
第六條 監獄主事監獄長의命을承야庶務
에從事事
第七條 監獄內의衛生事務獄의所在附近軍
隊의軍醫로管掌事
第八條 陸軍監獄職員의年俸及官等은開國五百
[013a]
四年勅令第五十七號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第九條 監獄內에看守及使役若干人을寘事
第十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부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九月十八日奉
[013b]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尹容善
[014a]
光武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勅下
勅令第三十五號
警部官制改正件
第一條警部에셔國內一切警察事務를管
理며各地方開港市塲警務와監獄署
를統轄고警察官吏를監督事
第二條警部에左開職員을寘事
大臣 一人 勅任一等
協辦 一人 勅任二等或三等
局長 三人 一等局은勅任或奏任이며二三
等局은奏任
[014b]
警務官 十七人 奏任
主事 十四人 判任
總巡 四十四人 判任
監獄署長 一人 奏任
看守長 二人 判任
主事 二人 判任
第三條警部大臣은各部官制通則에揭바를
從야各部大臣과同一職權이有고議政
府贊政을例兼事
第四條大臣은所屬官吏를統督고警察事
[015a]
務를指揮事
第五條協辦은大臣을佐야部中事務를整理
고各局課事務를監督事
第六條大臣이事故잇時協辦이其事務를
署理며他部大臣이臨時署理도得事
第七條局長은大臣과協辦의命을承야主務를
掌理고局內各課事務를統督니其主
任事務에其責을任事
第八條警務官은上官의命을承야警察衛生
事務와犯罪人緝捕에從事며又司法官
[015b]
으로協商야令狀執行과證據蒐集을補
助며巡檢及看守其他雇員을指揮
事
第九條主事는上官의命을承야各其庶務에
從事事
第十條總巡은上官의命을承야警察事務
에從事며巡檢等勤怠視察에注意事
第十一條監獄署長은大臣又司法官의命을承
야漢城監獄에在囚人犯을監囚며所
屬官吏를監督事
[016a]
第十二條監獄署看守長은署長의監督을受
야在囚人犯을監禁巡察에服務事
第十三條監獄署主事署長의指揮를從야署
中事務에從事事
第十四條警部大臣官房에秘書課와監督所를
寘고課長과監督은警務官으로充事
第十五條秘書課에셔는左開事務를掌事
一機密에關事項
二官吏進退身分에關事項
三大臣官印及部印管守에關事項
[016b]
第十六條監督所에셔警察事務를視察
事
第十七條警部에左開三局을寘야其事務를
掌事
警務局
庶務局
會計局
第十八條警務局은一等局이며庶務局은二等局
이며會計局은三等局으로事
第十九條警務局에左開二課를置야其事務를
[017a]
分掌케고課長은警務官으로充事
警務課
訊問課
第二十條警務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事
一行政과司法警察에關事項
二政事及風俗에關는出板竝集會結社에
關事項
三外國人에關事項
四營業及風俗警察에關事項
五道路森林土地衛生等警察에關事項
[017b]
六各地方開港市塲警務署設立에關事項
七無籍無賴徒及變死傷其他公共安寧에關
事項
八失蹤者風癲者不良子弟棄兒迷兒及戶
口民籍에關事項
九遺失物埋藏物에關事項
十銃砲火藥刀劍等管査에關事項
十一水火盜賊消防에關事項
十二警察官敎習과巡檢召募試驗採用에關
事項
[018a]
十三動駕動輿와儀式祭典葬儀와其他羣集
塲秩序保持와巡檢派置에關事項
第二十一條訊問課는左開事務를掌事
一 特旨를奉承야 皇室犯及國事犯과其
他人犯에계秘密訊問에關事項
二 勅奏任官拘拿에關事項
但拘拿人犯이勅任官先奏後拿되
皇室犯及國事犯은奏蒙裁可기前에警
部에셔當該人犯에所住家屋을巡檢으로圍
守야裁可를經後拘拿되該人犯이逃脫
[018b]
患이有時先行拘拿를得事項
三 司法官의令狀의對야各項人犯의拿付에關
事項
四 重罪輕罪와違犯罪와其他犯過에關事項
五 犯罪搜査에關事項
六 告訴告發에關事項
七 檢證及犯罪의用에備用는物品에關事
項
八 官沒物品及贓物과遺留物品에關事項
九 譏察別巡檢管派에關事項
[019a]
第二十二條庶務局에左開二課를寘야其事務
를分掌케고課長은警務官으로充事
文書課
記錄課
第二十三條文書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事
一 公文書類及成案文書와接受發送에關
事項
二 統計報告調査에關事項
三 警察官吏服制旗章과其他諸制式에關
事項
[019b]
四 警務官會議에關事項
五 部令細則等制定改正或廢止에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記錄課에셔는左開事務를掌事
一 公文書類에編纂保存에關事項
二 圖書及書類刊行保管에關事項
三 本部所屬勅奏判任官以下官吏에座次名簿
와居住記及轉任幷其死亡錄整理에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會計局에셔一課를寘야其事務를
掌케고課長은警務官으로充事
一 本部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預算及會計에關
[020a]
事項
二 本部所管官有財産及物品竝其帳簿調製
에關事項
三 廳舍建築及修繕에關事項
四 物品購入備給保管에關事項
五 監獄署各項預算支出支撥에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監獄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事
一 在監人出入名簿訴願給與品投入物及所持貨物에關事項
二 在監人의作業에關事項
三 在監人戒護書信及接見에關事項
[020b]
四 在監人行狀及賞罰에關事項
五 犯罪人執刑時備用器具에關事項
六 文書의編纂保存及統計에關事項
第二十七條監獄署長이事故잇時首席看守長이
其事務를代辦事
第二十八條皇室保護를特爲야 宮內警務署를
別設고警務官五人以下官吏를寘事
第二十九條宮內警務署外에五警務署를寘니其
管轄區域은已定바를依事
第三十條五警務署에位置左와如事
[021a]
警務東署
警務西署
警務南署
警務北署
警務中署
第三十一條麻浦西湖兩分署警務西署에셔管轄
고漢江分署警務南署에셔管轄事
第三十二條各港塲市警務官總巡及各觀察府總
巡이犯過者各該觀察使及各該監理가警
部大臣에게具報야懲戒處分을待事
[021b]
但各地方警務가擴張키前에各郡所在巡校
를警部에셔管轄야各郡境內에竊發之患
을譏詗며人民財産을保護케事
第三十三條警部大臣은各地方開港市塲에本部勅奏
任官中派遣야警察事務를巡視을得
事
第三十四條警部大臣이監獄內罪囚의疾病療治를爲
야內部에知照야病院醫師로常時進察케
을得事
第三十五條警部規程과官吏服務紀律及各項細則
[022a]
은便宜를從야部令으로쎠定事
第三十六條巡檢은警部大臣이量宜定額事
第三十七條警部勅任官의年俸과奏判任官의年俸及
官等은開國五百四年勅令第五十七號官等俸
給令에依事
但局長에年俸은開國五百四年勅令第一百六十
七號局長俸給令에依事
第三十八條警部官吏隨履歷陞敍고額外人은
許치勿고各地方及各開港市塲警務署總巡
은現今間은警部에셔敍任야派遣고嗣後地
[022b]
方警務嫺熟時觀察使가該府巡檢中選
擇야警部에敍任을請되警部規則을遵
行事
附則
第三十九條光武四年勅令第九十七號警部官制를本
勅令頒布日에廢止事
第四十條開國五百四年과開國五百五年과光武元年과
光武二年과光武三年中에制定法律及勅令案
中에本勅令과抵觸된者幷廢止事
第四十一條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023a]
光武四年六月十二日奉
[手決]
勅議政府議政尹容善
[023b]
[024a]
勅令第三十六號
農商工部官制改正件
開國五百四年
勅令第四十八號農商工部官制第一條中工業下에【郵
遞電信】四字와礦山下에【船舶海員】四字를竝刪고【鐵道印
刷】四字를添入며第三條刪고【第三條農商工部專任參
書官은四人으로定員이라】二十三字를添入고第四條
左開中農務局次에【通信局】三字를刪고礦山局次에【印刷局】
三字를添入고第五條中農務下에【及通信局】四字를刪고
礦山局下에【印刷局】三字를添入고第七條刪고第八條
[024b]
第七條로第九條第八條로排次改正고第八條次에【第九條印
刷局에셔印刷及雕刻圖繪에關事務를掌이라】二
十七字를添入고第十一條中技師七人은六人으로技手十二
人은六人으로改正고【第十二條刪고第十二條農商工部
主事二十人은로定員이라】二十二字를添入고開國
五百五年
勅令第三十號農商工部官制中改正件과光武三年
勅令第三十二號農商工部官制中改正件과光武四年
勅令第十號農商工部官制中改正件을幷廢止이라
光武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奉
[025a]
[025b]
勅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手決]
[026a]
勅令第三十七號
警部大臣以下本部及各港口警務官總巡과各觀察府
總巡에禮帽及禮裝을依光武三年三月十八日勅令第六
號警務廳服製를參互야變通件을頒布
事
第一條 禮帽는左開第一表와禮裝은左開第二
表와如事
第二條 左開境遇에着用事
▬ 聖節陳 賀及問安時
▬ 各 殿宮誕辰陳 賀及問安時
[026b]
▬ 節日陳 賀及問安時
▬ 圜丘 廟 社 殿 宮動 駕時
▬ 陵園幸行時
▬ 一應大典禮及親臨行禮後問安時
▬ 宮內因公進見時
▬ 各項公式宴會及一應賀儀에臨時
▬ 禮節로上官을對時
第三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十月十日奉
[027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27b]
[028a]
第一表
禮帽
名稱 |
地質 |
頂盖李花 |
線章 |
前章 |
頤紐 |
製式 |
形狀 |
警部大臣 |
上半部濃紺絨下半部白絨沿邊黑革 |
白質金飾外邊周圍金線兩股織 |
上半部接圓處前後左右竪金線兩股織各三條 下半部橫金線匾織五分大線二條金線兩股織小線八條 |
銀線金蕊李花繡粧 |
金絲圓織左右釦子鍍金鑄製槿花形 |
高至頂上五寸 各線之間隙隨量爲之 |
如圖 |
協辦 |
仝 |
仝 |
仝 金線兩股織小線七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勅任局長 |
仝 |
仝 |
仝 六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奏任局長 |
仝 |
仝 |
仝 五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警務官 監獄署長 |
仝 |
仝 |
仝 四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警務官 |
仝 |
仝 |
仝 三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總巡 看守長 |
仝 |
仝 |
仝 二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總巡 |
仝 |
仝 |
仝 一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028b]
[029a]
禮裝
名稱 |
上衣 |
袴 |
飾帶 |
刀 |
手套 |
靴 |
製式 |
形狀 |
警部大臣 |
地質濃紺絨釦子黑絲圓織結頭槿花形 衣領紅絨品質表章沿邊金線匾織七分大線正中橫繡金線回字文 肩章品質金絲圓絞織上頭下端如半月形正中金絲太極袖口白絨線但近衛〔첨지 用黃絨左右襟〕及下邊黑絲廣織線 袖章金絲匾織一條金絲兩股織又字形八條又字形上端金絲繡飾李花一個 |
地質濃紺絨白絨線 左右股七分二條中三分一條 |
品質赤絲廣織下垂銀絲紉 垂上金絲環三個 |
柄鍍金槿花葉前後面正中全體雕刻太極刀帶金絲廣織刀緖金絲製 |
白革 |
短靴 |
衣上自項下至臀闊窄隨體形袖口紅線三寸肩章長五寸廣三寸五分 飾帶長五尺五寸垂絲長七寸金絲環長三寸刀緖長一尺六寸垂二寸手套及 靴大小量宜 |
如圖 |
協辦 |
仝 肩章金絲太極但袖章七條 |
仝 |
仝 |
仝 太極半部 |
仝 |
仝 |
仝 |
仝 |
勅任局長 |
仝 衣領橫金絲六條肩章金絲太極但袖章六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奏任局長 |
仝 衣領橫金絲五條肩章銀絲但五條 |
仝 七分線二條 左右股 |
仝 下垂玉色絲紉垂上金絲環二個 |
仝 太極三分二 |
仝 |
仝 |
仝 |
仝 |
警務官 監獄署長 |
仝 但四條 但四條 |
仝 但近衛用黃絨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警務官 |
仝 但三條 但三條 |
仝 七分線二條 左右股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總巡 看守長 |
仝 但二條 靑紅絲太極 但二條 |
仝 但近衛用黃絨七分線一條 左右股 |
仝 下垂赤絲紉垂上金絲環一個 |
仝 太極三分一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總巡 |
仝 但一條 但一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029b]
[030a]
勅令第三十八號
警部大臣以下本部及各港口警務官總巡과各觀
察府總巡에常帽及常裝을依光武三年三月二十六
日勅令第九號警務廳服製를參互야變通
件을頒布事
第一條 常帽는左開第一表와常裝은左開
第二表와常袴는左開第三表와外套는左開
第四表와如事
第二條 肩章만添付事
第三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030b]
光武四年十月十日奉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31a]
常帽
名稱 |
地質 |
橫章 |
前章 |
眼庇 |
頤紐 |
製式 |
形狀 |
警部大臣 |
上半部濃紺絨下半部白絨 |
上半部左右前後立黑小線三條 下半部接聯以下橫黑外線八條 |
鍍金鑄製李花形 |
革 表黑裡萌黃 |
黑絲兩股織左右釦子鍍金鑄製槿花形 |
高至頂上五寸各線之間隙隨量爲之 |
如圖 |
協辦 |
仝 |
仝 但下半部橫黑小線七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勅任局長 |
仝 |
仝 但下半部橫黑小線六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奏任局長 |
仝 |
上半部左右前後立黑小線二條 下半部接聯以下橫黑小線五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警務官 監獄署長 |
仝 但近衛警務官用黃絨 |
仝 但下半部橫黑小線四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警務官 |
仝 |
仝 但下半部橫黑小線三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總巡 看守長 |
仝 但近衛總巡用黃絨 |
上半部左右前後立黑小線一條 下半部接聯以下橫黑小線二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總巡 |
仝 |
仝 但下半部橫黑小線一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巡檢 |
上半部俱用濃紺絨下半部白絨小線一條 但近衛用黃絨 |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031b]
[032a]
常裝
名稱 |
上衣 |
刀 |
六穴砲 |
手套 |
靴 |
製式 |
形狀 |
警部大臣 |
品質濃紺絨 釦子黑絲圓織結頸槿花形 左右襟及下邊黑絲廣織線 袖章黑絲匾織一條黑絲又字形八條 肩章品質白絨上端方橫金絲八條下端如李花形心着太極 |
柄鍍金槿花葉 前後面正中全體雕刻太極刀帶革 刀緖黑絲製 |
|
白革或用茶色革及印度膏製 |
短靴或長靴 |
衣上自項下至臀闊窄隨體形袖章長五寸廣三寸五分 刀緖長一尺六寸垂二寸 手套及靴大小量宜 |
如圖 |
協辦 |
仝 但袖章七條 但肩章七條 |
仝 但前後面正中雕刻太極半部緖黑絲帶革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勅任局長 |
仝 但袖章六條 但肩章六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奏任局長 |
仝 但袖章五條 但肩章五條 |
仝 但前後面正中雕刻太極三分二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警務官 監獄署長 |
仝 但袖章四條 但肩章四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警務官 |
仝 但袖章三條 但肩章三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總巡 看守長 |
仝 但袖章二條 但肩章二條 |
仝 但前後面正中雕刻太極三分一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外方總巡 |
仝 但袖章一條 但肩章一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032b]
[033a]
常袴
名稱 |
地質 |
袴品質 |
筋裝式 |
製式 |
形狀 |
警部大臣 |
濃紺絨 |
白絨 |
左右七分線二條中三分線一條左右股 |
上自腰間下至踵後窄闊隨脚部體形 |
如圖 |
協辦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勅任局長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奏任局長 警務官 監獄署長 外方警務官 |
仝 |
仝 但近衛警務官用黃絨 |
仝 七分線二條 左右股 |
仝 |
仝 |
總巡 看守長 外方總巡 |
仝 |
仝 但近衛總巡用黃絨 |
仝 七分線一條 左右股 |
仝 |
仝 |
巡檢 |
仝 |
|
不付線 |
仝 |
仝 |
[033b]
[034a]
外套
名稱 |
地質 |
胸章 |
袖章 |
製式 |
形狀 |
警部大臣 |
濃紺絨 |
左右金釦各七個 |
白絨小線一條上頭金絲兩股織三條 金星形三個 |
隨體形 |
如圖 |
協辦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勅任局長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奏任局長 |
仝 |
仝 |
仝 但兩股織二條 金星形二個 |
仝 |
仝 |
警務官 監獄署長 外方警務官 |
仝 |
仝 |
仝 |
仝 |
仝 |
總巡 看守長 外方總巡 |
仝 |
仝 |
仝 白絨小線一條上頭金絲兩股織一條 金星形一個 |
仝 |
仝 |
[034b]
[035a]
勅令第三十九號
地方制度中各開港市塲警務署設寘件中改正
件
光武三年勅令第十八號中城津港三字添入下에
【고慶興港下에平壤開市塲五字添入】十七字
刪去고開國五百五年勅令第五十二號各開港市
塲警務署設寘件中慶興港職員經費表下에
平壤開市塲警務署職員과俸給과經費左表
갓치添入事
[035b]
[036a]
名目 |
額數 |
一人月俸 |
一年計 |
總巡 |
二人 |
二十元 |
四百八十元 |
巡檢 |
二十人 |
六元 |
一千四百四十元 |
廳使 |
二人 |
三元 |
七十二元 |
押牢 |
二人 |
三元 |
七十二元 |
廳費 |
|
|
二百元 |
旅費 |
|
|
二百元 |
修理費 |
|
|
四十元 |
夏服費 |
|
|
二十五元 |
冬服費 |
|
|
六十六元 |
附屬諸具 |
|
|
一百四十元 |
罪囚食費 |
|
|
六十元 |
合計 |
|
|
二千七百九十五元 |
[036b]
光武四年十月十日奉
[037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37b]
[038a]
勅令第四十號
外國語學校와醫學校와中學校卒業人을該
學校에收用官制
第一條 外國語學校와醫學校와中學校에卒業人
은該校敎官을敍任在案엿다가該校敎官이有闕
야塡補時에卒業生敎官敍任人으로特別試
驗을經야塡任이라
第二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이라
光武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奉
[038b]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39a]
勅令第四十一號
鬱陵島를鬱島로改稱고島監을郡守로改正件
第一條 鬱陵島를鬱島라改稱야江原道에附屬고島
監을郡守로改正야官制中에編入고郡等은五等으
로事
第二條 郡廳位寘台霞洞으로定고區域은鬱陵全島와
竹島石島管轄事
第三條 開國五百四年八月十六日官報中官廳事項欄內鬱
陵島以下十九字刪去고開國五百五年勅令第三十六
號第五條江原道二十六郡의六字七字로改正고安峽郡下
[039b]
에鬱島郡三字를添入事
第四條 經費五等郡으로磨鍊호現今間인즉吏額이
未備고庶事草創기로該島收稅中으로姑先磨
鍊事
第五條 未盡諸條本島開拓을隨야次第磨
鍊事
附則
第六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부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奉
[040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40b]
[041a]
勅令第四十二號
郵遞司官制中改正件
本年勅令第二十八號郵遞司官制中第五條次에但外遞郵務
의擴張을隨야總司及一等司에主事一二員을增置
되郵務學徒中外遞事務에練熟고外國語兼解
者로充事五十七字添入事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041b]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42a]
勅令第四十三號
郵遞司職員俸給令
第一條 郵遞司職員俸給은左表에依事
郵遞司職員俸級表
職名 司等 |
總司及一等司 |
二等司 |
司長年俸 |
一級八百四十元 二級七百二十元 三級六百元 |
一級七百二十元 二級六百元 三級四百八十元 |
主事年俸 |
一級四百二十元 二級三百六十元 三級三百元 |
一級三百六十元 二級三百元 三級二百四十元 |
第二條 郵遞司職員의俸級은各其官等에應야一等
[042b]
二等은一級俸三等四等은二級俸五等以下三級俸으
로事
但初付職員은官等을勿論고一切三級俸을例給
고在職勤勞滿二年後에一級식遞加事
現在職員은官等이俸級에不及지라도曾前應受
던俸額에照야俸級을定고惟敍任未滿一年者
三級俸을給事
第三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븟터施行事
第四條 本令施行日로븟터開國五百五年勅令第四十三
號郵遞司職員俸給令과開國五百六年勅令第十
[043a]
八號郵遞司職員俸給令中改正件을幷廢止事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手決]
[043b]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44a]
勅令第四十四號
電報司職員俸給令
第一條 電報司職員俸給은左表에依事
電報司職員俸級表
職名 司等 |
總司及一等司 |
二等司 |
司長年俸 |
一級八百四十元 二級七百二十元 三級六百元 |
一級七百二十元 二級六百元 三級四百八十元 |
技師年俸 |
一級八百四十元 二級七百二十元 三級六百元 |
|
主事年俸 |
一級四百二十元 二級三百六十元 三級三百元 |
一級三百六十元 二級三百元 三級二百四十元 |
[044b]
第二條 電報司職員의俸級은各其官等에應야一等二
等은一級俸三等四等은二級俸五等以下三級俸으로
事
但初付職員은官等을勿論고一切三級俸으로
例給고在職勤勞滿二年後에一級식遞加事
現在職員은官等이俸級에不及지라도從前應受
던俸額에照야俸級을定고惟敍任未滿一年
者三級俸을給事
[045a]
第三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븟터施行事
第四條 本令施行日로븟터開國五百五年勅令第三十三
號電報司職員俸給令과開國五百六年勅令第二十四號
電報司職員俸給令中改正件과光武四年勅令第五號
電報司職員俸給令中改正件을幷廢止事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045b]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46a]
勅令第四十五號
臨時郵遞規則中改正件
光武元年勅令第四十三號臨時郵遞規則中第三條
但字下에農商工部大臣六字刪고通信院總辦
五字添入고第四條但書中郵遞司長上에臨時二
字添入고監督下에이可三字刪고호되臨
時郵遞事項에失悞이有야懲戒要時通
信院總辦이內部大臣에게知照處辦三十九字添入
고第五條後에下에郵遞主事兼任고九字
刪고兼行의行字刪고幹지三個年이滿者
[046b]
臨時郵遞主事兼任케二十一字添入고第十一
條中農商工部大臣六字通信院總辦五字로改正
고部令의部字院字로改正고第十二條次에第
十三條臨時郵遞에關細則은通信院總辦이院令
으로定이라二十四字添入이라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047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47b]
[048a]
勅令第四十六號
國內郵遞規則中改正件
本年勅令第六號國內郵遞規則第二條中農商工部大
臣六字通信院總辦五字로改正고部令의部字院
字로改正고第三條中農商工部大臣六字通信院總
辦五字로改正고第四條刪고左갓치改正이라
第四條 郵票의種類와價額은左갓치區別이라
二元郵票
一元郵票
五十錢郵票
[048b]
二十錢郵票
十五錢郵票
十錢郵票
六錢郵票
五錢郵票
四錢郵票
三錢郵票
二錢郵票
一錢郵票
二里郵票
[049a]
一錢葉書
內遞通常
二錢葉書
內遞往復
四錢葉書
外遞通常
八錢葉書
外遞往復
第五條中錢額의錢字金字로改正고農商工部四字
通信院三字로改正고第十條中農商工部四字通信
院三字로改正고第十一條中第一葉에下에往復二字
往信二字로改正고第二葉에復下에信字添入
고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中農商工部大臣六字通信院總
辦五字로改正고第三十八條中通信局의局字院字
[049b]
로改正고第三十九條中通信下에局長이三字刪고
總辦에게提出야八字添入고時下에通信局長이
五字刪고幷字添入고第四十一條中農商工部
大臣六字通信院總辦五字로改正고第四十七條中
農商工部大臣六字通信院總辦五字로改正고部令
의部字院字로改正이라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050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50b]
第四十七號禁奢侈條例自校正所
裁下
[051a]
十一月三十日
勅下令第四十八號
漢城裁判所官制改正件
第一條 漢城裁判所의셔漢城五署內一切民事刑
事訴訟을受理事
第二條 漢城裁判所에左開職員을寘事
▬首班判事 一人
▬判事 二人
▬預備判事 一人
▬檢事 一人
▬檢事試補 一人
▬主事 六人
[051b]
▬廷吏 四人
第三條 首班判事 勅任이며判事檢事 奏任이며
檢事試補 奏任五等以下니法部大臣이 奏薦고
主事判任이니法部大臣이任命고廷吏以下首班判事
가專行事
第四條 首班判事管內各官吏監督며民刑事을
勿論고隨意同審事
第五條 判事裁判所▣成法判事職權을遵行事
第六條 預備判事警務勅任官中으로兼任야賊盜處斷職權이有事
第七條 首班判事民刑事上에原被告或干證의招質
方便과別故因야他管裁判所에셔審理이可
[052a]
쥴로思想時該案件을妥當裁判所로交付
야審辦케事
第八條 首班判事가事故잇時亞席判事가其事務
를署理호法部大臣에게報明事
第九條 漢城裁判所奏判任官中에犯科人員이有
時首班判事가法部大臣에게具報야懲戒施行
事
第十條 檢事檢事職制遵行事
第十一條 刑事上緝捕該掌官員이任便야警察官吏
에게命令事
[052b]
第十二條 五署內에殺獄이有時該警務署에셔隨卽
檢驗야具案後에人犯을幷히警部을經由야本所로
交付기를待야覆檢時에檢事가臨檢事
第十三條 漢城裁判所에巡檢四人以上을另派야判事檢事
의命令을從야刑事上에服務케되別故가有時隨宜加
派을得事
第十四條 民事로拘留時該掌判事가自行호五日
을過境遇에首班判事의認准을必經事
第十五條 法部大臣은漢城裁判所事案을派員巡視케
며處務規程을訂正或改正事
[053a]
附則
第十六條 光武二年 勅令第五號漢城府裁判所의官
制와規程에關件을本 勅令頒布日에廢止事
第十七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053b]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54a]
勅令第四十九號
全羅南道濟州牧에鎭衛一大隊設置件
第一條 全羅南道濟州牧에鎭衛一個大隊를設置
야該牧鎭撫防備를專任케事
第二條 隊號濟州鎭衛大隊라稱되五個中隊
로編成事
第三條 濟州鎭衛大隊將校定員及兵卒定額은
左開第一表에依事
第四條 濟州鎭衛大隊將校及兵卒의俸給給料
左開第二表에依事
[054b]
第五條 濟州鎭衛大隊經費左開第三表에依
事
第六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붓터施行事
[055a]
第一職員表
大隊本部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參領 |
大隊長 |
一人 |
副尉 |
副官 |
一人 |
一二三等軍司 |
餉官 |
二人 |
副參尉 |
武器主管 |
一人 |
正校 |
|
一人 |
副校 |
|
三人 |
中隊附
[055b]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五個中隊人員 |
正尉 |
中隊長 |
一人 |
五人 |
副參尉 |
小隊長 |
四人 |
二十人 |
正校 |
|
一人 |
五人 |
副參校 |
|
十四人 |
七十人 |
兵卒 |
|
一百八十人 |
九百人 |
|
合計 |
二百人 |
一千人 |
曲號隊
[056a]
[056b]
[057a]
第二俸給表
官等 |
參領 |
正尉一等軍司 |
副尉二等軍司 |
參尉三等軍司 |
正校 |
副校 |
參校 |
兵卒 |
俸給給料月額 |
七十七元三十五錢 |
四十六元七十五錢 |
三十四元 |
二十八元五錢 |
九元 |
七元五十錢 |
六元五十錢 |
三元 |
第三經費表
將官俸給 |
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四元二十錢 |
士卒給料 |
三萬九千八百五十二元 |
將官服裝費 |
一千六百四十五元 |
士卒被服費 |
一萬四千二百七十五元 |
飯米費 |
二萬七千五百九十四元 |
副食品費 |
一萬八千二百五十元 |
保續費 |
一千五百元 |
消耗費 |
六百元 |
馬飼料 |
二百八十八元 |
馬匹及馬裝費 |
一百三十六元 |
溫突柴費 |
一千五百元 |
治療費 |
二百元 |
演習費 |
二百元 |
旅費 |
一百五十元 |
埋葬費 |
一百元 |
新設費 |
一千元 |
修理費 |
五千元 |
計十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四元二十錢 |
[057b]
[058a]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058b]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59a]
勅令第五十號
農商工部官制中改正件
開國五百四年勅令第四十八號農商工部官制第三條中
四人은五人으로改正고第六條中蠶字下에【業의試驗及傳習
과蠶種檢査와桑】十四字添入고第十一條中技手六人
은十二人으로第十二條中二十人은二十二人으로改正이라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059b]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60a]
勅令第五十一號
警部官制中改正件
光武四年勅令第三十五號警部官制改正件
中第二條左開職員總巡下에擊劍技手
一人을添入事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060b]
[手決]
勅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61a]
勅令第五十二號
通信院官制中改正件
第一條 通信院에셔郵遞電信船舶海員等에關
一切事務管理事
第二條 通信院에左開職員을置事
總辦 一人勅任一等或二等
局長 一人勅任或奏任
參書官 三人奏任
技師 一人奏任
繙譯官 二人奏任
判任則補
[061b]
主事 十人判任
第三條 通信院總辦은院中事務一切統督事
第四條 通信院總辦은所屬官吏指揮監督야
奏任官의進退奏稟施行고判任官以下專行
事
第五條 通信院總辦은主任事務에關法律勅令制
定廢止及改正과其他條約等項을政府에直行提議事
但本院事務로政府에提議時政府會議에參席事
第六條 通信院總辦은主任事務로職權或特別委
任에依야法律勅令範限內에셔院令을發을
[062a]
得事
第七條 通信院總辦은主任事務로職權範限內에셔
各府部院長官에게平行移照고各地方官에게
訓令指令을發事
第八條 通信院에總辦官房을置고四課分야其
事務掌케事
秘書課
文書課
會計課
繙譯課
[062b]
第九條 秘書課에셔左開事務掌事
一機密에關事項
二官吏進退身分에關事項
三官印院印管守에關事項
四電報司郵遞司職員進退身分에關事項
第十條 文書課에셔左開事務掌事
一公文書類及成案文書의接受發送에關事項
二統計報告의調査에關事項
三公文書類의編纂保存에關事項
四圖書幷報告書類刊行及管理의關事項
[063a]
第十一條 會計課에셔左開事務掌事
一本院所管經費及諸收入의豫算決算及會計에關
事項
二本院所管官有財産及物品幷其帳簿調製에關
事項
第十二條 繙譯課에셔左開事務掌事
一諸外國文書繙譯에關事項
二國文漢文書類의外國語繙譯에關事項
第十三條 通信院에庶務局을置니一等局이니二課
分야其事務掌事
[063b]
遞信課
郵遞에關事項
電信電話及其建設保存에關事項
陸運과電氣事業의監督에關事項
管船課
船舶海員及航路標識에關事項
漂流物及難破船에關事項
港則에關事項
政府에셔保護水運會社及其他水陸運載事業
監督에關事項
[064a]
第十四條 局長은總辦의命을承야局內事務掌事
第十五條 參書官은總辦의命을承야官房事務掌
理며各局課事務補助事
第十六條 技師上官의命을承야技術에從事事
第十七條 繙譯官及繙譯官補上官의指揮從야文書
繙譯에從事事
第十八條 主事上官의指揮承야各其事務에從事
事
第十九條 通信院總辦의年俸은左와如事
勅任一等 三千五百元
[064b]
勅任二等 三千元
第二十條 通信院勅奏判任官의年俸及官等은開國
五百四年勅令第五十七號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但局長의年俸은開國五百四年勅令第一百六十七號局長
俸給令에依事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令頒布日로붓터本年勅令第十一號通信院
官制廢止事
第二十二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事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065a]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65b]
[066a]
勅令第五十三號
昌原港城津港沃溝港平壤市에裁判所設寘
件에添入事
光武三年勅令第二十一號第三條沃溝港次에平壤
府三字를添入事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066b]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67a]
勅令第五十四號
觀象所官制中改正件
開國五百四年 勅令第四十七號觀象所官制第六條次에
相地官을加用事務가有면技師와技手額外로臨時
權付을得호竣事後에解任홈三十八字第七條로添
入고原本中第七條第八條로排次改正事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067b]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68a]
〔첨지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勅下
〕勅令第五十五號
宗人學校官制
第一條 宗人學校宗正院所屬이니親王과郡王
이入學後學業을講習處이오璿派宗族
에年少聰俊을擇야經義와時務에必要學業
을授事
第二條 宗人學校에處所宗正院으로定고經
費國庫에셔支撥나니學部로由야輸送
事
第三條 宗人學校에尋常科와高等科分야
[068b]
置事
第四條 宗人學校에修業年限은尋常科에二
年이오高等科에三年으로卒業事
第五條 宗人學校皇族을敎育故로事體
迥別니校長을宗正院卿이例兼야學部大
臣과對等權이有事
第六條 宗人學校卒業生은成均館博士敍任
엿다가齋郞과各府部院官員을隨闕轉遷事
第七條 宗人學校에學科及程度와其外細則은宗
正院卿이學部大臣과協議妥定며學員試驗
[069a]
도會同選取事
第八條 宗人學校에左開職員을置事
校長 一人
宗正院卿例兼
導善 一人
勅任不常置之
典訓 二人
勅任一人奏任一人成均館長例兼
司誨 三人
奏任二人判任一人
典簿 二人
一人宗正院主事中例兼
第九條 學校長은一切校務直轄權이有
니所屬官吏進退監督호學部로薦送敍任
事
[069b]
第十條 導善은親王과郡王이入學時에執經問難
職을掌事
第十一條 典訓은學校長을佐야校務管理
事
第十二條 司誨敎授掌며學員을監督
事
第十三條 典簿上官의命을承야庶務會計에從
事事
第十四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施行事
光武四年十一月三日奉
[070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內部大臣李乾夏
[070b]
[071a]
勅令第五十六號
砲兵大隊設寘件
第一條 砲兵二個大隊設寘야第一第二大隊라稱
고侍衛聯隊에付屬事
第二條 砲兵一個大隊山砲二個中隊野砲一個中隊合三個中
隊로編成고一個中隊三個小隊로編成事
第三條 砲兵隊職員은左開別表에依事
第四條 光武二年 勅令第二十三號砲兵擧行件은廢止事
第五條 砲兵隊所屬職員俸給은開國五百四年 勅令第
六十八號武官幷相當官官等俸給令第一條에準야一般
[071b]
官吏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第六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事
[072a]
一個大隊職員表
大隊本部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參領 |
大隊長 |
一人 |
副尉 |
副官 |
一人 |
一二三等軍醫或判任
|
醫官 |
一人 |
一二三等獸醫或判任
|
|
一人 |
一二三等軍司 |
餉官 |
一人 |
正校 |
書記 |
一人 |
計 |
九人 |
[072b]
山砲一個中隊附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正尉 |
中隊長 |
一人 |
副參尉 |
小隊長 |
三人 |
正校 |
|
一人 |
副校 |
|
四人 |
參校 |
|
六人 |
上等兵 |
|
十四人 |
一二等兵 |
|
七十八人 |
喇叭手 |
|
四人 |
計 |
一百十一人 |
[073a]
野砲中隊附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正尉 |
中隊長 |
一人 |
副參尉 |
小隊長 |
三人 |
正校 |
|
一人 |
副校 |
|
四人 |
參校 |
|
六人 |
上等兵 |
|
十二人 |
一二等兵 |
|
六十四人 |
喇叭手 |
|
四人 |
計 |
九十五人 |
[073b]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手決]
[074a]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74b]
[075a]
勅令第五十七號
工兵一中隊設置件
第一條 工兵隊現今間은一中隊로設置야 親衛聯隊에
付屬事
第二條 工兵一中隊三小隊로編成事
第三條 工兵中隊職員은左開別表에依事
第四條 工兵中隊所屬職員俸給은開國五百四年 勅令第六
十八號武官幷相當官官等俸給令第一條에準야一般官吏
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第五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事
[075b]
[076a]
工兵一中隊職員表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正尉 |
中隊長 |
一人 |
副參尉 |
小隊長 |
三人 |
正校 |
|
一人 |
副校 |
|
七人 |
參校 |
|
六人 |
上等兵 |
|
二十四人 |
一二等兵 |
|
一百二十九人 |
喇叭手 |
|
四人 |
計 |
一百七十五人 |
[076b]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77a]
勅令第五十八號
輜重兵隊設置件
第一條 輜重兵을現今間은一中隊로設置야 親衛聯
隊에付屬야軍物運輸에便利케事
第二條 輜重兵隊에職員은左開別表에依事
第三條 輜重兵一中隊三小隊로編成事
第四條 開國五百五年 勅令第二十四號馬兵隊廢止고
親衛騎兵隊設置件과同年 勅令第二十五號輜重馬
兵設置件은幷廢止事
第五條 輜重兵隊에所屬職員俸給은開國五百四年
[077b]
勅令第六十八號武官幷相當官官等俸給令第一條
에準야一般官吏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第六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事
[078a]
輜重兵一個中隊職員表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正尉 |
中隊長 |
一人 |
副參尉 |
小隊長 |
三人 |
正校 |
|
一人 |
副校 |
|
五人 |
參校 |
|
五人 |
上等兵 |
|
十八人 |
一二等兵 |
|
六十九人 |
輸卒 |
|
九十二人 |
喇叭手 |
|
四人 |
計 |
一百九十八人 |
[073b]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手決]
[079a]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79b]
[080a]
勅令第五十九號
軍樂隊設置件
第一條 軍樂二個隊設置야一個隊侍衛聯隊에付
屬고一個隊侍衛騎兵隊에付屬事
第二條 軍樂隊에職員은左開別表의依事
第三條 軍樂隊에所屬職員俸給은開國五百四年 勅令第
六十八號武官幷相當官官等俸給令第一條에準야一般
〔첨지 官吏官等俸給令에依事
第四條 隊長은現今間正尉或副尉로도無礙敍補事〕
第五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事
[080b]
[081a]
軍樂一個隊職員別表
官等 |
職名 |
人員 |
一等軍樂長 |
隊長 |
一人 |
二等軍樂長【正校相當】
|
副長 |
一人 |
副參校 |
一等軍樂手 |
三人 |
上等兵 |
二等軍樂手 |
六人 |
兵卒 |
樂手 |
二十七人 |
|
樂工 |
十二人 |
參校 |
書記 |
一人 |
計 |
五十一人 |
[081b]
光武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手決]
勅 議政府參政趙秉式
[082a]
勅令第六十號
光武五年一月七日勅下
勅奏判任官陞級及陞等令
第一條 勅任官及奏任官判任官의官等은開國五百四年
勅令第五十七號官等俸給令第七條를依야陞級
及陞等規例를定이라
第二條 勅任官及奏任官의陞級及陞等은本屬長官이上
奏施行고判任官의陞等은本屬長官이專行이라
第三條 奏任官及判任官의陞等官誥를另成
야頒授이라
第四條 勅任官及奏任官判任官이各其事務에勤勞
[082b]
와功效가顯著者로循次陞級及陞等호其年限
은左開를依고奏任局長의陞級은奏任官의陞等
年限과同며其服務勤慢을必考야慢者依例
陞級及陞等을得지못이라
勅任官
協辦 一等局長 五
五衍字〔첨지 六〕年
奏任官六等으로五等 二
二衍字〔첨지 三〕年
五等으로四等四等으로三等 三
三衍字〔첨지 四〕年
三等으로二等二等으로一等 四
四衍字〔첨지 五〕年
判任官八等으로七等七等으로六等六等으로五等五等으로四等 一年六個月
四等으로三等三等으로二等 二年六個月
[083a]
二等으로一等 三年六個月
第五條 勅任官及奏任官判任官이年限을隨야陞敍호但第
一級과第一等에陞時該員의勤勞와功效가可히特別
進級理由를本屬長官이註明政府야經議後施行
되 勅奏任官의陞級及陞等은上
奏施行이라
第六條 勅奏判任官이有罪免官거나身病或他事故가
有야請願免官엿던者更任後로만計算고
前任日數算치아니이라
第七條 勅奏判任官이陞級及陞等年限內에免官을除外
[083b]
懲戒를被者左開日數를依야在職年限에셔算減
이라
譴責 六十日
罰俸 九十日
第八條 勅奏判任官이此職으로彼職에轉任야仕日間斷이無
즉前職仕日지幷算이라
第九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터施行이라
光武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奉
五年一月七日에裁下
[084a]
[手決]
勅 議政府議政臨時署理贊政學部大臣申箕善
[084b]
[999a]
[999b]